为了支持长安大学科技平台工程建设,促进桥梁工程学科发展,针对“旧桥检测与加固技术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长安大学)”设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对立项课题给予配套资助。现启动2024年度开放基金申报工作,相关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范围
1、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凡是符合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的课题均在可申请的范围;
2、申请者应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并具有博士学位的非本平台固定人员(即非长安大学在册教职工)。
3、课题需围绕桥梁结构领域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研究,有利于提升实验室研究实力,并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
优先资助:桥梁智能建造、桥梁智能检测、桥梁智能评估、数据孪生、桥梁加固机理与方法、钢或钢混组合结构、风-车-浪多场耦合、寒区桥梁改扩建新老结构协同控制、高性能材料的结构性能提升、结构全寿命理论等。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书采用统一格式,在附件下载;
2、将申请书电子文档发至Email: rw20062@163.com,我实验室收到后会回复确认邮件;
3、支持力度3万元/项,2年执行。项目获批后拨付1万,项目执行一年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达到续拨条件拨付剩余经费,若未能达到续拨条件可申请延期一年,延期一年后达到续拨条件续拨剩余经费,未达到条件剩余经费不予续拨。
4、截止日期:2024年1月30日17:00前。
三、验收条件
重点科研平台水平提升项目开放课题研究在结题验收时项目科研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详细要求见附件):
1.以所在重点科研平台为第一作者署名单位或通讯作者署名单位,发表1篇以上B区及以上论文或1篇C、D区英文论文;
2.论文检索必须是研究论文或综述,简讯类文章不纳入统计;
3.对发表在增刊、专刊(副刊)上的文章,不计为相应的论文成果(D区以上英文论文收录专刊不受此限制)。
附件1:长大科研〔2024〕3号 关于印发《长安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自然科学类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pdf
附件2:2024年度 长安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自然科学类项目结题验收标准指导意见.docx
附件3:开放基金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