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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2025年度长安大学“旧桥检测与加固技术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30】


为了支持长安大学科技平台工程建设,促进桥梁工程学科发展,针对“旧桥检测与加固技术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长安大学)”设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对立项课题给予配套资助。现启动2025年度开放基金申报工作,相关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范围

1、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凡是符合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的课题均在可申请的范围;

2、重点科研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并具有博士学位的非本校45岁以下研究人员。在研的我校开放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开放基金项目。

3、课题需围绕桥梁结构领域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研究,有利于提升实验室研究实力,并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

优先资助智能建造、智能检测、智能评估、数据孪生、钢或钢混组合结构、风--浪多场耦合、高性能材料的结构性能提升、结构全寿命理论等。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书采用统一格式,在附件下载;

2、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电子文档发至Email: rw20062@163.com,我实验室收到后会回复确认邮件。纸质申请书邮寄时间另行通知。

3、支持力度3万元/项,2年执行。项目获批后拨付1万,项目执行一年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达到续拨条件拨付剩余经费,若未能达到续拨条件可申请延期一年,延期一年后达到续拨条件续拨剩余经费,未达到条件剩余经费不予续拨。

4、截止日期:202512017:00前。

三、验收条件

(一)验收标准指导意见

重点科研平台水平提升项目中的开放课题在结题验收时开放课题研究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

1.以所在重点科研平台为第一作者署名单位或通讯作者署名单位,发表1B区及以上论文或1CD区英文论文;

2.论文检索必须是研究论文或综述,简讯类文章不纳入统计;

3.对发表在增刊、专刊(副刊)上的文章,不计为相应的论文成果(D区以上英文论文收录专刊不受此限制)。

(二)成果署名要求

1.开放课题资助的研究取得的论文、专利等成果,归重点科研平台和开放课题资助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共有,并共同署名。

2.开放课题资助的研究发表论文时,应符合以下要求中的一种:

1)论文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完成单位为长安大学相关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

2)论文第一通讯作者为项目负责人,且其第一署名单位为长安大学相关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

3)论文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完成单位为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时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为论文第一通讯作者,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为长安大学相关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

3.属重点科研平台水平提升项目开放课题资助的研究取得的论文、专利、奖励、产品等成果,必须在研究成果中注明“……重点实验室(长安大学)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编号:……),如“特殊地区公路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长安大学)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编号:水平提升项目编号)。


附件2.重点科研平台开放基金申请书(模板).doc

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总汇-截至2021年11月4日(1).pdf

关于印发《长安大学学术期刊目录(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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